两人又潜伏了几分钟,后来的几头野猪也完全放松了下来在草丛泥巴中拱来拱去找吃的,小野猪撒着欢的跑来跑去,很是欢乐。
莫忆儿和小绒球默契的对视一眼,短暂的眼神交流过后便同时启动脚步朝着野猪奔去。虽然未经过交流,但他们很默契的各自寻找自己的目标,小绒球的目标是最开始在这边吃东西的野猪,它似乎是这几头野猪的头头,身体最为肥硕,獠牙也又长又尖利。这个时候的野猪可不同于二十一世纪动物园的小野猪,它的个头要比人类大出许多,且力气也很大,最最重要的是它皮糙肉厚,石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刺进它的糙皮。若不是非常强壮的人,一般是不敢单独狩猎野猪的。
小绒球速度极快,脚步也轻,只是瞬间就到了野猪的一侧,在野猪发现小绒球的一瞬间,他便用利爪划破了野猪的脖子,血如泉涌。野猪哀嚎着向小绒球扑来,可未等扑到小绒球已经倒地挣扎不起来了。
这边野猪解决掉了,那边莫忆儿的匕首也插进了野猪的脖子,因为血没有小绒球这边野猪流的快,所以这只野猪还在奋力的折腾,想用自己的长牙去撞莫忆儿。莫忆儿身形灵活,快速闪躲上树,还不忘了大喊:“小绒球,把那两只野猪拦住,别让它们逃了。”
小绒球吆喝一声,又冲着一个目标去了。莫忆儿则是继续折腾这只半死不了的野猪。最为惊慌的是那一只小野猪了,只是不等人理它,它便一头撞到树上爬不起来了。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四头野猪全部没了生机,莫忆儿和小绒球相识一笑,满足而开心。
把野猪全部用树藤打包困住,由小绒球飞拖着,莫忆儿则悠闲的乘在彩翎儿的背上。身上有淡淡的血腥气,但她早已经习惯,在这种原始社会中,血腥气代表着勇敢。她一介女流能独自狩猎一头成年野猪,这是其他人完全无法想像的。
因为要泥巴部落的两个女人帮忙处理野猪,莫忆儿和小绒球直接在淌崖部落的空地上降落,野猪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大家钦佩之极,但那钦佩的目光只是对着小绒球,没有人能想象莫忆儿也猎了野猪。在他们的认知里,女人再强壮也没有办法和野猪对抗的。就算莫忆儿当时在大收祭祀上打败了跃树部落的首领,也不说明她能对抗猛兽。
不过莫忆儿不会多说什么,有些事情她自己知道便好了。
因为这些肉类,族人们干活更有力气了。两个女人和莫忆儿、小绒球一起抬着野猪往大山洞去了。她们处理野猪肉,莫忆儿和小绒球则准备篝火和陶锅。
野猪肉有许多肥油,炼油脂最好了。没有容器装油脂,梨骆也倒不出时间来做木桶,莫忆儿则想了一个办法。在地上挖一个大坑,用大大的荷树叶细细铺上,确保油脂不会漏掉。而油脂也要晾晾凝固之后再放进去。
不过这个办法也有弊端,那便是容易召虫子。幸好莫忆儿带着幡戈采摘的草药,其中有几种就是驱蚊虫的,莫忆儿把草药碾成粉末,在油脂坑附近撒上一圈,这样虫子就会少许多。在放油脂的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石头也放入其中浸着,这样打起来的时候直接用火把点燃石头即可。当然,为了确保石头能飞跃很远都在燃烧,莫忆儿又准备了许多艹藤浸上油脂,到时缠在石头上,更能增加火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