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那你想嫁给谁?李寻欢?”

“可今天过后世界上再也无李寻欢这个人了。”

“是么。”门外传来一道朗声,“可上天却不怎么想让李寻欢死。”

背着月色,李寻欢脸色有些惨白,想来他身上有伤。他先是安抚地看向林诗音,而后目光落在了屋内的另一人身上。

李寻欢苦笑。

“我以为,我并没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

第13章 真相(四)

“对,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反倒是我处处对不起你。”龙啸云松开背在身后的手,薄凉地笑了一声,“所以她又救了你一命?”

“是,她又救了我一命。”李寻欢叹息。

龙啸云曾经寝食难安的秘密终于还是被揭开了,现在看来,即便得了原主的保证又如何呢。谢姑娘不说,可命运还是让李寻欢发现了。

现在李寻欢出现在这里,也就意味着他龙啸云输了。输了兄弟情谊,输了心爱的女人,输得溃不成军。哪怕他自己内心里也不觉得真的能杀死李寻欢,可到底有些意难平。

“可我还是想不明白。她虽助你,可她自己一人是绝不可能敌得过胡不归的,莫非李寻欢也够狠心,把一个爱你如此深的女人独自留在那里送死?”

听到龙啸云提起谢琬,李寻欢顿了顿,而后感慨笑着摇了摇头。

“你能请得动胡疯子胡不归,我如何请不到帮手?”

“是谁?”龙啸云不死心地斥声问道。

“叶孤城。”

时间往回些许。

李寻欢翻墙进了他原本的住处冷香小筑,在柜子里翻找了一会,果不其然找到了那方绣有流云的帕子。经年过去,那股冷香早已消失,成为了只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一处清冽无垢的净土。香味无从比对,可真相早已不需它来作证。

龙啸云初见谢琬时的种种异样,谢琬所谓早就好了的旧伤……一切早已有迹象,只是他双眼蒙布全然不知。

流云手帕上洗不掉的血迹早已暗沉发黑,无论李寻欢多么小心珍藏收进柜子里,也无法阻挡岁月在它上面的痕迹。旧物难圆,旧情亦如此。当初他把这方手帕视为他与龙啸云友情的象征,如今恐怕也如这方帕子,旧了也变了。

李寻欢叹了声气,将它折好收进了怀里。

倏然,门自外打开,林诗音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了门外。

她抿着唇,虽然还是冷着脸的模样,可眼眶却有些微红:“我听到龙啸云与一个人商量,要让他来对付你,你知不知道。”

李寻欢瞥了眼窗外。冷香小筑外,疯疯癫癫的胡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李寻欢飞身出去,经过林诗音身侧时,对她说道:“你好好待在这,护好自己。”

李寻欢欲引胡不归去李园外打斗,他怕过程中刀剑无眼错伤了林诗音,好在胡不归也不阻拦他,跟着他到了一处偏僻的地方。

落地后,李寻欢向胡不归道谢:“多谢阁下。”

胡不归见鬼一般地瞪大了眼睛:“你也听到了,龙啸云那人请我来杀你,你还要谢我?”

“要谢的。”

“他们都管我叫胡疯子,我看呐你是个比我还要疯的人。”胡不归摇摇头叹道,“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瞎子、傻子。”

“若不是欠了龙啸云他师父的情,打死我也不愿意做这等事的。但人生在世,就是有这么多不得已的事情非要你做,你说是不是李探花?”

李寻欢微笑:“是的。”

江湖上称胡不归为“胡疯子”,说他的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的。有时精妙无比,已臻化境;有时又糟糕得一塌糊涂,只与初学者胡乱一刺差不多。李寻欢今天见到他本人却明白,有的人无论武功如何,为人做派却已立分高下。

可正当他想要运起内力的时候,李寻欢却感受到了一阵凝塞以及筋脉间的阵阵隐痛,他本想摸出一把飞刀的动作停了下来。

有人给他下了毒。

李寻欢看向胡不归,却明白绝不是他下的毒。胡不归性格虽古怪,但却绝不会与对一个即将与他比试的人下毒手。

李寻欢想起之前自己在冷香小筑一顿翻翻找找,以及他怀里正放着的手帕,心里已有了答案。对他下毒的人必然很了解他。李寻欢实在很想大笑三声来抒发心中的无奈。

“胡不归,我中了毒,使不出内力。”

胡不归愣了一下后反应过来,气得跳脚,在原地大骂龙啸云是个小人。骂过一通后,他却从腰间抽出他的竹剑,看向李寻欢说道:“唉,可我却不能不和你比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对于胡不归来说,有恩必报就是他平生为人行事最大的准则。

李寻欢回答道:“不,我现在心里却开心了点。”

对方没有因为他中毒后使不出内力而看轻他,依旧将他放在同等位置——一个值得警惕和尊敬的对手,拿起了他最惯用的竹剑与他比试。这让李寻欢觉得很开心。与此同时,他也摸出了一把飞刀。

胡不归剑法集快、灵、锋于一身,让此刻避无可避的李寻欢确实倍感压力。就在胡不归手腕一转飞身逼来时,横来一把剑鞘,带着锐不可当的飞虹剑气,挡下了胡不归即将刺向李寻欢的这一剑。

逼人的剑气擦着脸颊而过,李寻欢伸手,摸到了自己被削断的几根鬓发。

想来世上不会再有人能使出这样的剑法与之一争高下,这乌黑剑鞘的主人是谁,不言而喻。

胡不归强行收势,自己反被逼着倒退了好几步。他顺着李寻欢的目光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的一男一女。男人的右手握着一把剑,剑身并未被剑鞘包裹,在月色下泛着森冷的寒光,而他本人也穿着通身雪白的衣裳,像是从月中走出来的仙人。

谢琬见总算赶上,在叶孤城身旁舒了口气。叶孤城把她这声松气听在耳里,微不可见地动了动眉。

“阁下剑法高绝,用的一把竹剑,可是胡不归胡大侠?”

听到谢琬叫出他的身份,胡不归讶异了一声:“小姑娘,你认得出我?”随即胡不归猛地摇头,生起气来,“不行不行,我最听不得别人叫我胡大侠,宁可别人叫我胡疯子我都不想听什么狗屁胡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