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父母不是为子女好的,当初和夏未菊大打出手后,沈妈妈也曾发下狠心说要让沈心棠和花文轩断了的,只是因为后来花文轩一直来挽回,而且十里八村地都知道她家招了个总裁女婿的事,老人家毕竟好面子,渐渐地便将前情旧事放到一边去了。
现在突然听到说陆白的母亲很重视沈心棠,初相见就以戒指相赠,看陆白那气度长相,刚刚又听沈爸爸大肆夸奖吹嘘了陆白一番,沈妈妈心里就已经有些微地动摇了。就像当初沈家扬说的那样,他们会喜欢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男人对沈心棠好,会给她带来幸福,所以他们感同身受,便也全心全意喜欢对方而已。
花文轩确实很好,对沈心棠,对沈家,真是无可挑剔。但是他的家庭,却有些让人头疼。即使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可以将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但却不代表发生过的事便能一笔勾销。夏未菊羞辱拉扯她头发的事,沈妈妈每每想起,还是其意难平的。
所以,这会儿听说这个未来婆婆对沈心棠的态度如此友好慈爱,不由得便对陆家生了一点好感,情不自禁地想要多了解一点情况。
沈心棠见母亲似乎不那么气愤了,语气有变软的迹象,态度也温和不少,她心中一阵窃喜,赶紧趁热打铁地介绍起陆白的家庭背景来。
站在门外走道上偷听的陆白高悬着的一颗心也缓缓沉了下来,他背靠在墙壁上,轻轻松了口气,脸上也渐渐绽放出了笑容。没想到关键时刻,竟然还是他妈妈帮了他一个大忙。
沈爸爸他已经拿下了,现在沈妈妈也已经有所动摇,只要他再加一把劲,那么,将沈妈妈拿下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心中雀跃欢的,抑制不住地让心脏跳得起劲起来,他生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藏,赶紧贴着墙根摸索着往楼下去了。
洗好澡躺在床上翻天覆地睡不着,想着沈心棠便要真真正正属于他了,拦在他面前的那重重阻碍都没有了,一时心中难掩激动,恨不得仰天高呼几声才觉得畅快。
第二天一大早地,沈心棠便敲开了他的房门将他从热被窝中叫醒。
陆白一向都是晚睡晚起的,再加上大冬天的,更加贪恋热被窝,突然被沈心棠叫醒,他心里还颇有些不高兴。
“你别管我,让我再睡会儿,早饭我就不吃了啊!”他从她手中抢过被子,重新将自己裹了起来。
“我跟你说,我爸妈最讨厌赖床的人了!”沈心棠状似威胁又似警告地说道,“你想睡懒觉就睡吧,我可要去干活去了。唉,回头我妈又该在我耳边唠叨花文轩是如何地勤快了!”
语毕,沈心棠转身便走。却听背后传来“咚”的一声,陆白踹开被子便跳下床来,从她身后一把抱住她:“你别走,我不睡懒觉了!做表面功夫谁不会啊,我凭什么就输给他姓花的了?”
“嗯,这才像话嘛!”沈心棠皱了皱鼻子,脸上的红肿消退了不少,看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她松开他扣在她腰间的双手,转身看向他道:“那你快点把衣服穿起来,当心感冒了,我先下去了!”
“怎么,就这样走啦?”他故意沉下脸来,好像做了好事没受到表扬的小孩一般,“我这么乖这么听话,没有奖励么?”
“有!”她笑吟吟地说道。
“是什么?”他双眼放光,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早上煮的鸡蛋,我多给你一个怎么样?”她双眼波光流转,忍着捉弄他的笑意,口气一本正经地说道。
“靠!”他以手捶额,身子望后一倒,自由落体到了铺着稻草的坚硬床板上。
早上一起围在堂屋的四方桌上吃了简便的早餐,沈爸爸对陆白很热情,拉着他又探讨了一下剧情。沈妈妈虽然不再那么尖锐冷淡,不过也并不见得有多么热情。
吃过饭一家人便要下地干活了。
虽说年还没过完,但是对于庄稼人来讲,一年之际在于春,春节的气氛似乎只停留在除夕和大年初一而已,如今已经初五了,天气晴好,太阳高照,正是劳作的好天气。
要蓄水、犁田,除草、翻土,庄稼人一年四季都在忙碌,没有空闲的时候。
而今天的当务之急,却是要给玉米做播种定苗。
因为气温还很低,也为了以防飞鸟走禽偷食,玉米是要使用薄膜覆盖,专门育种定苗的,而不是直接在地里挖个坑,将种子扔进去完事的,这样种出来的玉米成活率是很低的。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在育苗成功的初期,要做的事却是挺多挺复杂的。
要做这样的育种定苗,首先,要去水田里及旱地里挖出需要数量的土来,混成比较柔软易捏的土质,然后,再兑了粪坑里的粪水,将其均匀搅透混合,再从这一堆臭气熏天的泥土里一块块挖出来,像捏饺子一样搓成团再从中压个窝下去,然后整齐地堆放在一起,最后才是将浸泡好的玉米种分两至三粒不等撒进每一个坑窝里,最后覆盖上一层薄膜,今天的任务就算告一段落了。
从埋了一冬的水田里起出来的烂泥本来就已经臭烘烘的了,更何况还是混合了粪水的泥巴呢,陆白还没走近那堆泥巴,就已经紧闭起呼吸,背转过头去踟蹰不前了。
定苗的场地就在沈家院子旁边的一块空地上,旁边那户人家也在做相邻的地里做定苗,因为昨天花文轩在他们家院子坐了半天,那家人比起村子里的其他人来讲,尤为不同一些。
“我说二娘啊,”虽然是和沈妈妈差不多年纪,那家的妇人却比沈妈妈晚了一辈。那妇人坐在小板凳上,一边捏着玉米窝一边同沈妈妈八卦着,“你干嘛还这么累做这些啊,赶紧的让你家总裁女婿把你们全家都接到上海去过好日子呗。”
沈家父母都是非常吃苦耐劳的人,自从花文轩来过后,每当看到沈家二老劳碌的时候,大家都会拿类似的话打趣他们。
“心棠也这个岁数了,还不结婚么?”那妇人似乎并没感受到沈家这边怪异的气氛,仍是继续絮叨着说道。
陆白虽然站得远,但这边的说话声还是听得很清楚的,这时听到这样的话语便转过了头来。
见他转过头来,那妇人也顺便扫了他一眼,然后将小板凳搬近了一些,将身子朝沈妈妈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问道:“二娘,这个年轻人也是追求我们心棠妹子的吗?我们家心棠魅力很大哟!”说到这里,又望着沈心棠嘿嘿一笑。
沈心棠知道她在讲自己的八卦,相信村子里的女人们围在一起,讲得最多的八卦就是她了,她便也见惯不惊不为所动了。
“心棠妹子,你听大嫂一句话。”那妇人绕过沈妈妈的身子,探头看向旁边的沈心棠,“不要再挑了,挑来挑去眼睛都挑花了,花总裁真的是个好男人呀。你看他生得一表人材,又会赚钱,还没有架子。你不知道,以前你没回来,他自己跑来好几次,拿过镰刀、扛过锄头,还挑过粪桶呢,一点也不担心会把自己衣服弄脏把自己身上弄臭。”说到这里,她又意有所指地瞟了陆白一眼,接着继续说道,“多的呢我也不想说什么,我只是觉得,花总裁是真正地对你好对你们一家人好,又不嫌弃什么,那时候来得不巧,没什么菜可以吃,我看他用泡菜下饭也吃得很香的,我那时真的很羡慕你妈,觉得有这样的女婿实在是福气太好啦,可惜哟……”她重重地叹了口气,瞟了一眼身旁正在捏泥巴团的七八岁的两个小孩,那两个小孩一个是她的孙子一个是她外孙女,“我就没这么好福气啦!”
这个妇人说的话完全戳中了沈妈妈的心坎,她对于花文轩的喜爱与歉意本来就无法释怀,即使昨晚沈心棠跟她说了很多关于陆白的好话,在她来说,还是更偏爱花文轩一些。
“算啦,别说啦!”沈妈妈放下一个定苗窝,脸上也是一片无奈之色,不无感慨地说道,“你没这福气,我也没这福气。文轩那么好的人,我们家大小姐却不要他,她就等着一辈子打光棍吧!”
“二娘你这说的什么话?”妇人不由得失笑起来,“没有花总裁,还有那黑总裁嘛。这个小伙子一看就是好出身的啊,穿得好用得好的,将来他做了沈家的女婿,你不也跟着享福的嘛。”
“他呀,算了吧!”沈妈妈也不怕被陆白听到,语气中稍带着不屑与鄙夷,“我看他不过是托生了个好家庭,不然有得他的苦吃的。昨天让他剥个莴笋,本来拳头粗的笋心愣被他剥出一根手指头那么细,莴笋皮飞得到处都是。我们这里捏苗窝,他怕把他弄脏了熏臭了就远远地看着,有钱有势家的少爷偏偏跑到我们这烂泥臭水的地方来干什么?”
下父只花招。“妈,你不要带着这么深的成见说陆白好不好?”沈心棠不满意母亲对陆白的排揎,主动替他说话,“再怎么说,人家现在也算是沈家的客人,他还不是你的女婿呢。就算是做了你的女婿,这个本来就是又脏又臭的嘛,我们不过是无可奈何才硬着头皮要做的,妈,要是换了你过惯了城市的生活,再叫你来做这个,你也一样躲得远远的!”
说点题外话:今天无意中去朋友的新书《惹上总裁,小妻欠收拾》那里看到一位书友的书评:“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看到这句话,深为感触。
又想起上次看到过一条某书作者的微博:“想起来一兄弟谈论他女人,说一方面特烦她,一方面又绝不能失去她一定要每天守着她。末了还说,这就是爱情,不懂吧?现在忽然脚着我懂,一方面每天写文写到抓狂,一方面又不能不写,一定要一直一直写下去,我特么这就是真爱!”
那天老公突然对我说,要么你就赶紧把这书完结了吧,好好休息一下,看你每天都赶稿到深更半夜的又何必?我对他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但我们不能因为孩子没出息就不爱他了是不?我创造的每一个故事就像自己孕育的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他有出息,但他有负众望,表现平平,我也无可奈何,但我却无法放弃他,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就像那位书友说的一样,虽然明知道继续下去还是错的,明知道没路了,但我仍然要坚持,不止是因为不甘心,不止它变成了一种习惯,还因为难以割舍,无法抛弃。
虽然这书成绩不好,但是哪怕还有一个读者在看,认真完整地叙述完整个故事,这是为读者负责,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同时也不希望日后回想起来,终是对此事耿耿于怀。
所幸还有那么几位不嫌弃本书的读者在跟,在此向大家深深地表示感谢。平时因为工作比较忙,也没怎么和大家沟通交流,但是大家的情意我是记在心里的,等本书完结后,再专开感谢贴感谢各位的盛情厚爱!
在此再剧透一下,由于双方力量的拉扯,作者可能会安排皆大欢喜的双结局哟,花粉和白-粉都会得偿所愿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