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2 / 2)

老邱的“虹光阁”已经跟其他古玩店,合并成了国有大型高级文玩商场,老邱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主管,但值得庆幸的是,商场冠上了个国有的名头,又是只对外国人开放,档次提高了,当初红小兵想要去闹琉璃街,刚走到街口,就被警卫给拦了下来,只因为当时街中正好有某国外宾在里面参观,不容打扰。就这样琉璃街保存了下来,老邱也安然无恙。再加上老邱会做人,即使是小红兵在大都城内云集的时候,他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倒是他的师兄廖文轩——廖大家,被打成了资产阶级,此时生活有些艰难。

“舅舅正为这事情发愁呢,国家影响规定,他们必须得拿出不是真的国宝,却又能让高田满意的物件。”

老邱是邱氏娘家的隔房堂哥,所以白立业称呼他为“舅舅”。

白三朝这会儿明白了,“是老邱让你回来跟我们说的吧?他想让我乖孙做什么?”白三朝不愧是和老邱的关系密切,一下子就明白了老邱的顾忌。老邱当年让高田打眼一次,高天记仇着呢,且这次国家想让高田打眼,势必就会找上有经验的老邱。老邱逃不掉,所以他想到了他乖孙。老邱从来都是把白曙当作福娃娃,所以他此时定是非常希望白曙出现,给他带去些好运。

白立业点点头,“舅舅他没时间,就托我回来说一声。”

“那鸡贼!”白三朝笑骂!国家给他们这些主管出难题,他倒好,直接就想找个运道好的,走后门。啧,也不怕乖孙失手,让他损失惨重!

呸呸呸,他怎么净说些倒霉话!乖孙肯定不会失手!乖孙可是天上下来的神仙,福气着呢!真是便宜了老邱!

白立国插了一句:“白曙才刚回村里,要进城得去村长和支书那请假!”

白立业挥挥手,“甭急,上头的意思是,先晾对方三天,三天后再让琉璃街的主管,每人轮流带着‘宝物'去找高田,势必灭一灭他的威风。”

白立国松了一口气,“这就成。最近村里在实验稻田养鱼的项目,村里希望知青那边每一个人都能到现场观摩。”

说到这,白日朝可就兴奋了,“我这几天和村长他们一块儿讨论这次稻田养鱼试验,觉得成功的机率很大。有几个以前逃难过来的村民说,曾经见过黄鳝养在田里。既然田里能养黄鳝,那养鱼应该也是可以的……”

这个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提起庄稼上的事情,就格外兴奋。那眼神,跟胖球儿提起烹饪时的眼神,是一样的。

眼见天色渐晚,白立业不得不打断了白日朝的滔滔不绝,“爸,我今儿个就不在家里住了。”

白日朝反应过来,轻咳了两声,“那你快回去吧!小宋现在双身,你好不容易休假,就多陪陪她,等过几天,让你娘去你们那帮把手。总不能什么都麻烦亲家母。”

本来宋医生怀第二胎,邱氏就说要进城照顾她了,可是恰逢双抢,白曙又插队到村里,三朝又带着白金氏回来住,这一忙活,就耽搁了邱氏去照顾小媳妇的功夫。幸好亲家母已经没工作了,有时间照顾宋医生,邱氏才不至于太愧疚。

既然已经说到这了,白金氏就顺势提出了自己和老头子商量好的事情,“曙他大爷爷,大奶奶,今儿个,我有件事儿,得麻烦您二位了。”

在场人一惊,什么时候白金氏说话竟然那么客气了!

白日朝和邱氏面面相觑,心情有些忐忑,这个弟媳/妯娌,不会出什么大招吧?还是太阳今儿个打西边出来了?

“你们也甭紧张,是好事!”白金氏见这二位白吓得都出虚汗了,难得在心里反省自己以往是不是太强势了?

“你们帮我乖孙看看,村里谁家要卖房的,我们打算在村里给乖孙置办一套房。他住,我们也能住。哎,我和老头都老了,能为他做的,也就这些了。总不能让他一辈子就住在知青宿舍吧?我和老头心里会瘆得慌的。”白金氏说到这的时候,想起了当初那只血淋淋的山羊,心里既是骄傲,又是担忧。即使她知道乖孙是天上下来的神仙,生来就注定是不凡的,但是她还是会担心。

白日朝拍桌而起,“好事,这是大好事!”他激动呀,弟弟这是终于愿意在村里置业了呀!

“当年家里还留有宅基地,就在知青宿舍不远,可以在那新起一间房!不用买,不用买,买了贵!”白日朝早就给弟弟留了后路,城里繁华,可是终究没有生养他们的家乡好。

白三朝挥挥手,“别,建房子一时半会儿没法住,我和老婆子想给乖孙找个休整一下就能立即入住的房子。”最主要是为了方便他和老婆子住,住哥哥家,住个十个月半年倒是不成问题,但时间长了就不成了。老人说亲兄弟明算账、远的亲近的臭,再亲的感情,都得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况且看这情形,白曙他们这些知青什么时候能回城里也没个定数,还不如买房,住自己的房好。

白日朝还想反驳,但是被白立业给阻止了,“爸,你按照叔叔和婶子说的去做就好了,村里不是有好些人进城要卖房吗?你就去问问吧。”叔叔和婶子要买房,定是有他们自己的考量。

这下白日朝是真的没法说什么了,他自认不是个聪明的,既然三朝和立业都那么说了,他照做就行了。

白立业离开都村的时候,还特地跟白曙再次强调了一句,“你过两日就回一趟大都城吧,别让你邱爷爷等急了。”

“知道了。”白曙想到了这些年每年他的生日,邱爷爷定是不会落下的生日礼物,明白自己怎么着都得走一趟了。

白曙目送白立业离开后,转身往知青宿舍走去。

打从从城里回到都村后,白曙就发觉胖球儿和朱红之间的关系更加微妙了,两人经常一个眼神对上了,脸蛋就飞地变红,红得连西边的火烧云都比不上。刚开始他还觉得这变脸有趣,但是两人经常这样,那就耽误事儿了。

比如,他让胖球儿把从城里带回来的肥皂给盲大叔送去,胖球儿支支吾吾半天,最后说了句:“还是你去送吧,我得洗米做饭。”天知道那时候压根儿没到饭点。再比如,他让朱红把他刚从河里捞到的田螺,刚从山上摘到的果子给胖球儿送去,朱红红着脸,扭了头,说了句“我跟盲大婶说好了,要去跟她学种菜”,就跑了……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几次,白曙就明白了,这俩小家伙闹别扭了。依照他从小和家里哥哥弟弟们相处的经验,这事情得要点时间,时间久了,两人之间的别扭就消失了,就又好得跟以前一样了。

“白曙。”

这是一个软侬,但又有些清冷的声音。

白曙抬头,哦,原来是苏琳琳。苏琳琳在知情宿舍,就像是一个隐形人一样,今儿个怎么会主动跟他说话?

“我,”苏琳琳似乎鼓足了很大的勇气才敢开口,“你玩儿书吗?”

白曙看着她没说话,他在评估这个姑娘到底是什么意思。试探?交好?

苏琳琳察觉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清楚,忙解释,“我,有一次听到你和胖球儿说什么书……”她担心白曙误会,着重澄清,“我不是偷听的,只是不小心听到的。”

白曙还是没明白,她到底想做什么。

苏琳琳心里特别紧张,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主动申请到这个离家千里的地方做知青,可是五年多了,她的朋友只有洪晓东,她给予了洪晓东百分之百的信任,却遭到了背叛。人都是群居动物,没有朋友,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她实在是太孤单了。在白曙他们出现在都村的时候,她看到了一线曙光,所以她毅然决然搬了过来,既甩开了背的黑锅,又给了自己喘口气的机会和空隙。

“我,我想跟你们换书看。”她主动把把柄递到了白曙手中。

白曙虽然不知道她想做什么,但是还是问了句:“你想看什么书?”

“我这里有一本德莱赛的《天才》,你可以给我换什么?”苏琳琳的声音有些颤巍巍的。

白曙尽量忽略她话里的担忧和害怕,“我这里有《世界五千年历史》,不过是十二卷版的。你知道的,玩儿书的基本规矩。”一本换一本,而且如果把交换到的书弄丢或者弄坏,得陪,且轻则没信用,重则被挤出玩儿书圈。

苏琳琳点点头,“我知道的,晚上我们在厕所那儿换。”

当初进大都城串联的时候,小红兵中,就有不少玩儿书的圈子,当初她和洪晓东都玩过。只是后来发生了那事,她被挤出了圈子,再之后洪晓东还玩不玩书,她就不知道了。

白曙当天晚上没睡,等着苏琳琳。

苏琳琳也并没有失约,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白曙听到了“吱呀”一声门响,他知道苏琳琳出了房门了。白曙把早已准备好的书,放在怀里,也出房门,往厕所去。

幸好当初建厕所的时候,为了方便,多挖了几个坑,多做了几个隔间,所以白曙和苏琳琳就在厕所墙头把书递给了彼此。

苏琳琳先出的厕所,随后,白曙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