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木兰何人(2 / 2)

汉魏文魁 赤军 1975 字 1天前

所以就连偶尔旁听的农人都会背诵了,还合曲成歌。当下几名农人齐唱全篇,陈纻等三人听得连连点头,马钧更是赶紧掏出纸笔来,直接就给抄录了下来。完了三人商议,这故事还是头一回听说啊,这木兰女究竟是何时、何地之人呢?

马伯庸言之凿凿:“必前朝之人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诗中提到了“郡”,郡的产生始见于战国前期;但诗中还有“尚书郎”,这是东汉朝才有的职位。至于木兰的籍贯,大概是在长江以北——“安有募南兵以御北胡者耶?”

马钧觉得马齐所言很有道理,但他因为口吃,轻易不肯开口讲话,所以只是在旁边连连点头罢了。

然而陈兹免却摇头:“以吾思之,乃时人也。”就算前朝,大概也是建安年间,跟现在相距并不遥远。什么原因呢——“桓灵以前,安有非正途士人,反以军功而得为尚书郎者耶?”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其真有女子而可改扮以从军者耶?岂真有十二载而同伴不觉者耶?乃寓言耳,必非真也。”这就是一故事,你还真去琢磨其人究竟何朝何代,何地何方干啥?有意义吗?

三个人谈谈说说,很快步入县城——自然在城门前要校验过所也就是通行文书,顺便向守卒询问市场的方位。郑县是上县,但县城并不算大,三人自北门而入,郑市却在城南,悠游行走之间,已过朝食之际,未免腹内饥饿。马伯庸不禁抱怨,是你们偏要停下来听农人唱歌啊,结果耽误了饭点儿,这要是没得吃可怎么办呢?

这年月的城中之市,一般分为三场,即朝市、夕市和大市。朝市出售货物的主要是大商大贾,多为坐商,自有店肆,即便行商,也大多租赁人家店肆售卖;夕市则主要归于“朝资夕卖”的小商贩,没有固定店肆,只能在街边摆摊儿;大市的时间在朝市和夕市之间,也即午时、日中,城市周边的农夫或者小手工业者,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出售蔬菜瓜果、余粮、余布等等。市中自有食肆,不过按照人们惯常的习惯,一朝一夕,开门两次,也就是说,倘若错过了时辰,那就得不着什么吃食啦——不仅不存在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店,就连保持朝九晚五不歇业都办不到。

马齐因此而抱怨,陈纻心说你倒会推卸责任,刚才听农夫唱《木兰辞》,你不是也听得挺乐呵的吗?还费心思去考究木兰究竟是何时候人、何方人士,这会儿倒埋怨起我们来了。但对方终究是马氏族长同时亦为马氏邨村长之子,陈兹免不便针锋相对,于是笑一笑说:“且待大市,或有食也。”

大市也不仅仅是城外农夫啥的入城货卖啊,城内居民也可能做些小点心出来挣零花钱——说白了,大市卖货的皆非正经商贾,而是无照平民。

于是加快脚步,匆匆行去,才到市门前,却见门柱上贴着几张字纸——纸张尚未普及的年代,官家但有告谕,全都书牌立木,纸张普及以后,成本就要低得多了。马钧走上前去观瞧,那通缉犯人的不必多看,但见其中一张,却不禁颇为欣喜。转过头再看两名同伴,似乎并未在意,迈步就待进门,他赶紧抢上一步,揪住了马齐的袖子。

马齐说你干嘛?别耽搁了,咱们赶紧走吧,别再晚点儿找不着什么点心吃,只好饿着肚子等夕市……不,那未必还赶得及出城,估计只有回营地才有饭吃啦。马钧也不回话,却举起手来朝那张字纸遥遥一指。

陈纻见状,也迈步过去瞧,并且大声诵读出来:“郑县令是,告谕县中百姓、商贾……”告谕的文字很通俗易懂,但内容可不简单,说白了,郑县令是峻要求打破市分三场的成规,商贾店肆整个白天都必须开门,小商贩整个白天都能摆摊儿,平民百姓亦随时可以入市货卖。同时他还把开市和关市的时间,各延长了两刻钟。文末则重申朝廷规定的市税额度,声明若有敢逃税的——“依律必严惩之也”。

马齐说这个好,既然打破了市的成规,说不定现在还有开门的食肆,咱们赶紧的,先去填饱肚子再说。

果然入市之后,行不多远,便见一间食肆依然敞开大门。三人进得肆中,择明亮通透处坐下,便有个小厮懒洋洋地蹩过来作揖,问道几位怎么才来啊,这都过了朝食的时间啦。

马齐一挑眉毛:“市门前有县尊告谕,三市合一——难道汝欲拒我等于门外乎?”小厮赶紧摆手说不敢,接着解释,说县署确实张挂了告谕,也要求我们整个白天不得闭门,不得谢客,但问题非朝、夕二食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人来啊,就算开着店门也只好喝西北风……马齐一拍几案:“吾等岂非人耶?!”

小厮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这会儿灶火都已经熄了,只有一些冷食而已。马齐随手从囊中掏出几枚制钱来,用力往案上一拍:“便冷食也可。热水可有,热了酒来我等饮。”小厮见了钱,两眼不禁放光,赶紧招呼一声“三位少待”,就直奔厨下去了。

马齐长出了一口气,笑着说:“乃免为饿殍也,郑县此可谓善政矣。”

陈纻却拧着眉毛,沉吟良久,突然摇头:“恐非善政,实恶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