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1 / 2)

两人交头接耳时,沙发上背对众人坐着的男人站起来,转头看向他们,微笑道:“西蒙,欢迎回到d城。”

西蒙看着洛渊的脸:“老猎,恭喜你重新当上局长。”

洛渊感慨:“这次多亏了你的帮忙,我可是欠你一个大人情。”

洛渊当即将自己返回d城后,如何在威廉姆斯家族的暗中支持下和丹顿夺权的经过讲了。西蒙也跟他简单讲了他们在地宫遇到十三主教的情况,也是挑拣了一些能说的说,不能说的不说,并告诉他那些白袍主教不会善罢甘休,让他一定要在城内做好严密布控。

洛渊点头:“放心,就算你不说我也会那么做的。丹顿不是一个小角色,只要他一天没有被抓到,我就一天都不能放下心来。另外今天叫你们来还有一件事,我返回d城后,就将洛水安置在这里,让知晓内情的乔照顾他,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希望还是请你继续帮我照顾他吧。”

说着推了推洛水的肩膀:“去吧,孩子。”

洛水迟疑了一下,走到了西蒙和秦天身边,紧紧抓起了两人的手。

第131章 西蒙的鲜花

将洛水接回, 众人心情都提升了不少。

黑狮子感慨道:“要是玛若也回来,团里就一个都不缺了。话说, 亨利,你知道你家阿尔到底是个什么想法?我看他对玛若也是有情, 可最后却还是跟着我们一起回来了, 我本以为他肯定要留在梵卓族跟玛若相亲相爱了。”

亨利叹口气:“这孩子从小就是这个性格, 谁也猜不透他的心思。本来我只是想让他作一个普通人,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 哪料到后来——”

亨利说不下去了, 黑狮子理解地拍拍他的肩。

秦天听着这两人的对话, 看向走在众人最后的阿尔。他对玛若的态度让所有人感到迷惑。无疑, 他是深爱着玛若的,为了她他宁愿放弃一切,放弃生命, 然而他最终却没有选择她。时时相爱, 却不相伴。

感觉到秦天的视线,阿尔将冰冷的眼眸转向她,语气一如第一次见面的不友好:“你看什么。”

秦天诚实道:“看你。”

“我有什么可看的?”

“看不懂,所以看。”

听着秦天直来直去的说话风格,不像亨利等人背后的悄悄议论,阿尔沉默了一下:“小公主,记住我的话, 如果一个男人不顾一切的为一个女人付出,绝不会不求回报。不顾一切的男人都是疯狂的、偏执的、不讲道理的, 他们拥有最可怕的野心和欲望,他们想用高昂的代价来换取高昂的回报,那就是女人完完整整不含一点杂质的心,这颗心里不允许有任何不纯粹的感情,否则对这个付出一切来豪赌的男人来说就是一无所有,满盘皆输。”

秦天:“……什么意思?”

阿尔看向一旁时不时向这边投来视线的西蒙:“你迟早会懂的。”

第二天,果然如白狼所说的那样,联盟派了一支军队进入了地下城。

带兵的军官是一个老熟人,穿着特制的小码军服,戴着墨镜,叼着雪茄,站在院子外一出口就是浓浓的土茬子味:“瞧瞧你们一个个丧家犬,老巢都被人捣烂了,只敢缩在这地下,最后还得靠着老子来救你们,感恩戴德吧,渣渣们。”

西蒙走过来将他嘴里的雪茄抽走,随手扔一旁的垃圾筒里。

“喂!放肆!老子可是中校,你竟敢对老子无——”

“小孩子,”西蒙转身从洛水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塞进他嘴里,“抽什么烟。”

众人:“哈哈哈哈哈……”

黑九:“……”

一秒气势荡然无存。

老朋友黑九的到来让众人的士气增长了不少,除了他,房子外还来了一名拜访者。

一辆单人座的老年电动代步车摇摇晃晃的从秩序井然的联盟军人之间穿过,在院子门口停了下来,车门推开,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勾着腰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抱着一个pos机从车里走了下来。

黑九回头看向老头:“这老头谁呀,怎么这么老?”

西蒙迎了过去:“我的重要客人。”

西蒙丢下院子里的众人,将灯官领进了房子,与他一起进去的还有秦天。

三人来到秦天的房间里,秦天刚想问他今天过来是不是查到什么了,灯官直接将pos机递到西蒙面前。西蒙也不含糊,接过pos机熟练地刷卡操作,再将pos机退回到他手里。

灯官看着pos机打印出来的金额,满意的点点头:“你让老头子查的东西,老头子不辱使命,倒真给你查到了一点东西。”

灯官说着,拿出一本古老的笔记本摊开在两人面前:“这本笔记是一名生活在一千年前的医生所写,他在笔记里记录了下他的工作,他的心情,以及那些来拜访他的行行色色的病人。其中他花很长的一段篇幅记录了他与一名病人的对话,那位病人给他讲述他自己一段匪夷所思的亲身经历。

那名病人在一次旅行的途中,意外的迷路受伤,濒死之际被一个生活大那里的小部落救下。在小部落中养伤的时候,他亲眼见到了这个小部落与另一个临近大部落之间可怕而惨烈的战争。大部落是一个食人部落,部落里的人强悍健壮,速度奇快,力量惊人,他们以小部落的人为食,每当打赢了仗,就会把小部落的人掠夺过去当家畜圈养或是直接残忍的吃掉。小部落的人饱受了近百年的压迫,却无法反抗他们。

为了存活下去,小部落的首领们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培育出了一种病毒,这种病毒寄生于他们的血液中,却不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可一旦大部落的人吃下了感染病毒的血肉,感染上这种病毒,就会遍体生满恶疮。

大部落的人吃的人越多,身上的病毒繁衍得越快,最后骨血腐烂而亡。

那位病人最后告诉医生,那个小部落最终赢得了战争,并且部落里所有的人包括他们的后代,血液中都将繁殖着这种病毒。这种病毒不再是病毒,而将与他们的血液融为一体,成为神灵的馈赠。”

灯官缓缓说完后,停顿了一下:“两个部落之间的战争,这听起来更像是一个猎奇的故事,如果这个笔记本的主人不是v.t.的话。”

灯官将笔记本翻到最后,露出一个笔记本主人的签名。

“v.t.?”秦天道,“这是谁?”

“梵卓族的祖先梵卓,四代,他习惯用v.t.作为他名字的缩写,传说他做为人类时是一名医生。”

秦天听懂了:“所以他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而不是病人告诉他的?”

“是的,他用这种方法隐晦的记载下了千年前那场战争的真实经过,并且,那场毁灭整个三代的病毒也正是他培育出来的。”

秦天不解:“这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在中世纪,巫与医不分,许多巫师都懂医术,而许多医生同时也是厉害的巫师。梵卓用诅咒来掩盖了他让所有血族都染上病毒的真相,可是他又不甘心自己的伟大功绩彻底消泯世间,所以用这种方式记载了下来。”

灯官点点头:“年轻人脑子活,一点就通,果然让老头子省不少口舌。不过,你有没有想过,既然梵卓将这个病毒视为自己的伟大功绩,并且将笔记中将这种病毒描述为神灵的馈赠,可为什么他不光明正大的说出来,也不让后人知道是他想出了灭掉三代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