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遇见她以前,宋承鄞根本毫无运气可言。
生母为不受宠宫女,多年居于偏僻无人之地,不说锦衣玉食,他甚至连顿顿吃饱都做不到,更别说入学。多少次偶然染病之后,因为得不到及时的治疗,由轻转重,险些要了他的命。
最后那一次,若不是她出手,这世上就不会再有宋承鄞了。或者说,不会再有八皇子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甚至连名字都不曾有。
人生的际遇真是不可言说。曾经几乎是卑贱到了尘埃里的宋承鄞,在遇到她之后,一夕之间从地狱跃入天堂。而他从一出生就是被无数人艳羡着,权势地位从无所缺,如今却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可谓是一夕之间从天堂跌落地狱。
而将他从绝境之中拉出来的人,也是她。
有那么一瞬,他是嫉妒宋承鄞的。
——
同一时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西北边境,安定县外,原本平坦荒芜的隔壁上,一个个帐篷拔地而起,错落有序的排列着。
正中央的空地上,柴火烧得正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火堆旁围了一圈人,相互紧挨着。
晋国大多数的地区,气候都开始渐渐回暖了,唯有西北边境的隔壁上,气候依旧严寒难耐。
这些士兵穿着沉重的铁甲,金属的凉寒透过薄薄的冬衣,钻进四肢百骸,冻得人直哆嗦,忍不住往火堆边凑得更近。
宋承鄞伸手拨了拨火堆,让火烧得更旺,“再过两个月,气候就该回暖了,到时候大家也不能这么难过了。”
他话音才落下,便有人打趣道,“校尉,看你这话说得,怎么会是大家呢,应该只是我们难过,可不包括你啊,毕竟你家里吃的穿的,送得最勤了,咱们可是跟着沾了不少光呢!”
“就是就是,上次寄过来的冬衣,做工那叫一个精致,我从小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呢,明明那么轻,穿起来却比棉袄还要暖,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该不会是家中的媳妇给寄来的吧!”
“要是我有这么一个贤惠的媳妇,真是做梦都能笑醒!”
“就你那熊样还想要媳妇,也就只能靠做梦了,哈哈哈哈!”
“去你的!”
一群人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只是绕了一圈回来,还是揪着宋承鄞不放。
“校尉,你就给大家伙说说呗,东西是不是媳妇给寄过来的啊,可都是好东西呢!”
“是啊,说说呗!”
“快说快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干掉了一个修电脑的小哥,开心~
☆、76|第76章
宋承鄞被他们打趣着,也不生气,微微摇头,解释道,“我尚未成婚,送到军中的衣服等等,俱都是家中长姐张罗的。”
别看宋承鄞在这一群人中,官职是最高的,可年纪却是最小的。
听他这么一说,余下的人闹得更起劲了。
“我记得校尉今年才十六吧?那家中长姐想来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不知婚配与否?”
“校尉快说说,你姐姐可曾许了人家?”
“刘大哥还不赶紧问问,你瞧校尉长得这么俊,家中长姐定然也是个美人,且又这么贤惠,要是能娶回家,那可真是积了几辈子的福了!”
“就是,刘大哥你也不小的了,再不成家,可真成老光棍了啊!”
众人口中的刘大哥,名为刘昭,任从六品振威副尉,官职比宋承鄞略低那么一些,但是为人踏实讲义气,不少人都受过他的帮助,颇受大家爱戴。
他闻言,只是笑笑,对宋承鄞道,“你别听他们瞎起哄。”
由于宋承鄞为人谦和低调,是以大家皆以为他出身普通,以刘昭的条件,倒也配得上宋家小姐,可刘昭心中却很清楚,宋承鄞的真正身份,谢氏近亲,且颇受谢丞相赏识。
刘昭曾偶然得见过宋承鄞的家书,落款便是宋家小姐的,那字迹岂止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这样一个德才容貌兼具的女子,便是一般的官宦子弟也配不上,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上不得台面的武将。
宋承鄞摇头表示不在意。
初来乍到时,对于军中种种,他大多都不适应,许多事情都是刘昭一手教给他的,是以哪怕他如今官职比刘昭要高,却从来不曾对他摆出上司的架子。
“我家中长姐虽未婚配,但是她的婚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其实不止是他不能做主,便是顾倾城自己,也做不得住,因为她嫁与的,是这个晋国最尊贵的人。
话说及此,大家也就不闹腾了。他们虽然粗鲁,却也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夜风从荒芜的戈壁上吹过,卷起地面上的沙石,吹向远方。
很快到了换岗的时间,外出巡逻的队伍归来后,宋承鄞便带着队伍与其交接,而后井然有序的离开,开始巡逻。
转眼又过去半月有余,宋承鄞收到了从源县寄来的书信。
相比他寄过去花了月余的时间,顾倾城寄过来却是只用了半月,究其原因,不过应了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年来,她靠着贩盐所得的利润,便是身为帝王的宋鸿逸见了,也眼红不已,不过碍于当初的承诺,也只能干看着。
顾倾城每次往西北边境寄东西,都是花了重金请专人运送的,速度自然要快上不少。
宋承鄞拿了书信钻进帐篷里,坐到行军床上,才拆开来看。
与他所写的书信不同,顾倾城写的书信,堪称任性,有时是她吃到了什么好东西,有时是遇上的好笑的事,便是寻得了一本好玩的话本故事,也能写进书信中,唯一不变的,也就只有那句让他照顾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