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叶妈妈一听,惊讶极了。“他们开饭店的不会自己做啊,居然要向你买?”
“我做的更好吃啊!”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得意地笑道。
“看把你能的——”叶妈妈对这个女儿又是骄傲又是欣慰,嘴里却忍不住打击她。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女儿明明胆子很小,性格又孤僻,所以没什么朋友,没想到来虞城工作后,就像变了一个人。
难道是因为城市的环境特别锻炼人,所以才让她变化这么大?
安安一直在乡下,性格也单纯,以前她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所以不许他放学后来虞城。
现在看来,自己这样做可能错了。
如果他跟姐姐生活在一起,说不定也会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能干?
如果安安能变得像他姐姐一样会赚钱,那她做梦都要笑醒了。
女儿虽好,终归是要嫁人的,只要儿子才能陪自己一辈子,所以叶妈妈看到女儿这么能干,反而想到了儿子。
老一辈都重男轻女,这在农村更严重。叶知书好歹有文化,所以两碗水还算端得平,没有过份疼惜儿子而忽略了女儿。
一阵声敲门声传来,叶纤红站起来去开门。
“叶小姐你好。”温俊一看到叶纤红,连忙伸出手。
“你好。”叶纤红伸手跟他握了握,有点不太习惯在私下场合这么正式,想到章诗萍提过他的出身,又觉得理所当然。
把他迎进屋,在客厅里坐下来。
郑建国和叶纤红听到有人敲门后,就进了儿子的房间,女儿跟人家谈正事,她们坐在旁边不方便。
叶纤红也没有废话,直接去厨房搬出一坛泡菜,放在茶几上,打开表面的密封保险膜,给温俊看。
温俊打开盖子,低头闻了一下气味,一股酸爽的气味扑鼻而来,让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小姐,你这泡菜真是绝了。”温俊咽了一口唾沫,忍不住感叹道。
蒋建辉带来的泡萝卜,虽然味道不错,因为离开卤水的时间长了,泡菜的香味散失了大半。而这坛泡菜刚打开,那股浓香初次散发出来,自然更醇厚了。
“这是我的独家配方。”叶纤红笑道。“材料其实差不多,我只是更用心做罢了。”
“没错,任何简单的食物,只要用心做,做到极致,都会变成一道惊心动魄的美食。”温俊深有同感地回答。
他性格虽然跳脱,给人感觉不务正业。但是面对喜欢的事情,却能比普通人更专注。
王子饭店开张后,生意这么兴旺,并不是他请的厨师最高明,也不是他买的食材最珍贵,他只是用心罢了。
厨房每出一道新菜,他都亲自品尝以及提改进意见,让后厨的师傅一次次改进,终于做出理想中的美味。
有同行做出美味,他也会亲自去试吃,学人家的优点,所以一段时间下来,王子饭店良心店的口碑出来了,生意自然就好了。
虞城这家店虽然生意没起色,但是他不会轻易放弃,只要用心去改进,总有一天也会成为虞城人最喜欢宴请的好口碑饭店。
“对,对。”见温俊居然有这样的见解,叶纤红真是刮目相看。
前世重生前,国家特别重视工匠精神,天天在电视里宣传,就是希望每个国人,都尊重原创,尊重工匠的手艺,别让它们失传。
而工匠精神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一种追求极致的态度,专注做一件事,耐心,一丝不苛,精益求精,不断完善,这跟温俊表达的意思,其实完全一致。
叶纤红没有拿筷子,而是拿了牙签盒递给他,让他自己品尝。
温俊先挑了一片萝卜,放进嘴里轻轻咀嚼,那酸爽鲜咸,在嘴里化开,让他舒服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叶小姐,这泡菜你一天能供应多少?”这么好的泡菜,他要定了,所以没必要再提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讨论要多少的问题。
如果量不是太大,他想全部吃下来,成为王子饭店的独门武器。
“你能要多少?”叶纤红反问。
如果蔬菜充足,一天做四五十坛都没问题,虽然这样会很辛苦,但是赚钱嘛,她不会介意。
不过这不现实,叶纤红也只是想想而已。
“这么大的坛子,一天十坛没问题——”温俊回答道。又提了个难以启齿的要求:“不过我希望你能给我们独家供货。”
王子饭店规模不小,单是一天的散客就不会少于五十桌,他算了算,如果每桌送一小碟,装一两左右,那一坛泡菜净重五斤,刚好可以装五十份,还不算包厢。
至于顾客点餐,头几天或许不会多,以后肯定每桌会点一份,他对泡菜有信心。
照凉菜的装碟标准,一份半斤,五十桌需要五坛。再在其它地方消耗一点,比如给其它荤菜搭配,一天再掉一两坛很正常,正常量的话,就七八坛一天了。
如果有大型的酒席之类,肯定用得更多,平均下来十坛应该差不多。
“十坛?”这个数字比章诗萍说的多了十倍,叶纤红暗喜。
不过这个数字还没有到她的极限,何况独家供应,其实有些吃亏。她更希望一天二十坛,这样她每天只要花半天的时间,就解决了,就算美容店开张了,她照样抽得出时间去处理。
又一想,如果只要十坛,她其实可以把这个工作交给妈妈去做,这样她在家也可以赚钱了。自己只须负责把空间的菜放到某个地方,叫父亲按时运回家就行。
“可以吗?”见叶纤红皱起眉头,温俊忐忑地问。
泡菜做顺手了,一天做十坛其实很容易,他担心自己要得少了,又买断供应权,叶纤红会不满意。
吃独食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唯一的优势,就是叶纤红跟女朋友章诗萍是好姐妹,他也不知道这层关系到底好不好使。
“没问题。”叶纤红盘算了一下,还是爽快地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