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7章 白露未晞(1 / 2)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751 字 12小时前

秦伯盘十五年(公元前477年)初春,雍州大地上北风卷地,乍暖还寒,刚刚从枯叶里挤出的嫩芽,昨夜的露水还未干,被朔风一吹,不住摇摆颤抖。

而在一河之隔的渭水平原北岸,一处名叫咸阳的地方,一场惨烈的战役正步入尾声。初春的暮色中,战场上俱是累累尸体和丢弃的战车辎重,以及失去了主人的惊慌战马。秦人的黑色大纛已经牢牢占据了战场中央的一座小丘,秦军将士严阵以待,望着如潮水般向北方溃败的敌人,欢呼阵阵。

不过秦国的公族子弟们却都簇拥在大纛下,紧张地看着自己的统帅,大庶长子蒲的伤势。先前战事僵持之际,大庶长驱车率部冲锋,一鼓作气将敌人冲为两段,但义渠戎人的铜簇也以极其刁钻的角度射入他大腿处,深入四寸有余,面对如此重伤,伤医正迟疑不决。

“断箭!”已经白发苍苍的大庶长却岿然不惧,痛饮一口烈酒后,大声说道:“伤医再不断箭,老朽便断尔头!”

“唯!”

伤医咬咬牙,手起刀落,削断了箭杆,随后就要为他继续处理伤势。

子蒲也顾不上自己的安危,在伤医包扎时,连连下令道:“戎人,是我秦国二十世之仇,汝等休要在此干看着,此战我军大胜,义渠遁逃,速速去追击!”

秦国众公族将吏领命而去,对北面披发左衽的异族穷追猛打,子蒲这才松了口气,坐在大纛下,眺望着如血的晚霞,发出了一阵大笑。

“十多年隐忍耻辱,终于换来今日大胜,值了!”

……

原来,秦伯盘二年,秦国经历了河东大败,又被赵氏攻到泾阳,甚至有偏师深入岐山脚下,火烧雍都附属小邑,秦国不得已割地称藩求和,至今,已经过去整整十三年了。

这十三年里,保守而落后的秦国开始了艰难的转身,一边每年向赵国交割大量粮秣,一边暗暗开始重新积蓄力量,起用魏氏残将改革军队,在蓝田修习战阵,希望有朝一日能一雪前耻。

谁料旧耻未消,新耻又至,先是秦国太子被迫入邺城为质,接着秦伯盘去参加黄池之会,被逼着为赵无恤奏乐,还被赵国的史官当堂记录:“公五年,公与秦伯会饮,令秦伯击缶……”

秦伯盘归来后,耻于此事,悲愤地对子蒲说道:“昔我先君穆公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秦国何其强盛!至于寡人,国家贫弱,赵氏攻夺我先君河西地,太子入质,辱于黄池,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思及往事,寡人常痛于心,欲更易制度,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还望大庶长与我共谋!”

自此以后,有了国君的鼎力支持,秦国的变法开始越发深入下去,大庶长子蒲全权主持此事。秦国的国情与楚国又有不同,公族庶长虽然一直有权势,但从来没有大块封地,加上秦国处于戎狄包围之中,也没有条件像楚国一般奢侈荒淫,所以贵族还保持着艰苦尚武的精神,不似楚贵族一般腐,视变革为洪水猛兽,在国耻的剧烈刺激下,几乎举国公族都慢慢被说服,愿意着子蒲的脚步前进。

但秦要改革同样不容易,落后的经济、生产、风俗不是一年两年就能纠正的,更何况每年都要送给赵国大量岁币,这让本来就不妙的国内经济更是雪上加霜。

像秦国这种封闭的社会,国家财富几乎是不变的,更别说一直外流,越来越少也不奇怪。要想强军,但短时间内无法对外建功夺取资源,唯一的办法就只能内部压榨了。随着秦国井田制的骤然解体,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加之子蒲下令,不分家者要缴纳四倍赋税,于是大量宗族分裂。

这种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对贫民却很不友好。比较富裕的人家,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家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破产,将子弟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农奴和赘婿了。

新法又堵塞了商贾,驱使百姓只专农战,于是秦的改革,与赵、楚又有不同,却是走了一条独辟蹊径的路子,那就是朝着农奴化的道路猛地转进。

“使民贫,使民苦,方能驱使他们斩首立功,强军富国!”

秉承着这样的理念,三年前,秦国开始对周围的戎狄之邦下手,首当其冲的是弱小的绵诸戎,在花了半年时间灭亡这个距离秦最近的陇西小邦后,秦国便将矛头指向了义渠戎……

虽然赵国从东面对秦压迫,但秦国真正的心腹大患,则是义渠。义渠在吞并北地诸戎后,已经极其强大,他们放弃了纯粹的游牧生活,筑城廓以自守,还不断蚕食秦国的土地,之前十年,就乘着赵国破秦,邀请赵无恤一同灭秦分其土地,被拒绝后,依然对秦国不依不饶,每逢夏秋必定会派车骑入秦滋扰劫掠。

针对义渠人来去如风的灵巧机动,子蒲设下了故意示弱,引诱戎人深入秦地的战略,放了大量牛羊和人口在秦戎边界。

果不其然,在利益诱惑下,义渠君没忍住,他亲帅三万戎人从泾北,一直入侵到了渭南地区,掳掠秦人近万,牲口十万,耀武扬威地便要归去。

然而早已有备而来的秦军三军,已经在渭北的咸阳一带守株待兔,双方大战一场,一天一夜,终于分出了胜负……

“此役,我秦军伤亡数千,但义渠人也被斩首近万,加上众将追逐,义渠的主力基本要交待在此了。这是天赐良机,老朽纵然有伤,也要率军北逐群戎,夺回密须、豳邑,直捣北地义渠君老巢!犁庭扫穴!不留遗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