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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钩[重生] 扶风琉璃 2600 字 11天前

“丁某句句肺腑之言,公子若有差遣,但请吩咐。”丁卯行了一礼,拉着丁丑退出去。

连慕枫看着他们二人消失在门口,绷紧的面皮总算松泛下来,他看着墨远:“怎么改变主意了?”

墨远想了想,竟不知如何回答。

上辈子他知道丁卯时,丁卯是一名皇商,之前经历了什么,之后又做了些什么,他统统不清楚,唯一了解的就是此人颇有能耐,从白手起家到富可敌国,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他之前有些乐观地想,若是有这样的人效忠于自己,那得为他省多少事、带来多少好处,那时丁卯在他脑中的印象有些模糊,他甚至受到丁丑的影响,以为年轻时的丁卯和丁丑是差不多的性子,直到今日见面,他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个人恐怕并不是那么好收拢的。

连慕枫见他迟迟不答,只觉心肝肺都搅成了一团,正犹豫着是否要追问时,就听他答道:“我看丁卯并非池中之物,非拉着他们效忠自己倒有些携恩图报了,不如就此揭过不提,他们若真有诚心,我今日的善举也算结个善缘。”

连慕枫顿了顿,点点头,不想再多说什么,转头看向一旁的麻七。

麻七此时已经站起了身,几步走向墨远,从身上摸出一只灰扑扑毫不起眼的布袋,问道:“公子,这大小够吗?”

墨远看了看,点头道:“足够了。”

说着他转身走到榻边,从底下摸出一堆瓶瓶罐罐。

连慕枫认出这些是他藏在马车夹层中的东西,一时好奇,忍不住凑过去看,接着就见他将罐子打开,从里面倒出一只拇指大小、通体漆黑的甲虫,不禁瞪直眼,想到夜里自己就睡在这种虫子的上方,顿时觉得浑身不舒坦。

“我……去洗个澡。”

墨远了解他,忍不住想笑,点头道:“好,你去吧。”

连慕枫洗澡一向很快,这回故意磨蹭了些,可回来时,墨远依然在摆弄这些虫子,他只好忍耐着走过去,挨着墨远坐下,再细看才发现这些虫子一个个都没有动静,竟像死了一般。

墨远将罐子里的虫子逐一倒出来细看,看完后扔进麻七的布袋中,最后将袋口收紧,叮嘱道:“这些虫子都是用我的血喂养出来的,因临近产卵,已经睡了些日子,过些天就会苏醒,记得一定要提前将它们分开,免得它们互相吞噬。”

麻七点头,将布袋妥善藏在身上:“公子请放心。”

墨远见连慕枫面露疑惑,解释道:“这是血蛊,又叫忠蛊。蛊虫可以夺人心智,让中蛊之人对我言听计从,不过那样的人如同行尸走肉,与活死人无异。一般极少有人操纵这样的蛊虫,一来对施蛊者本身要求极高,二来若万一碰上意志坚定之人,施蛊者极易遭到反噬。”

连慕枫越听越是心惊:“你怎么能如此冒险……”

“我不用这个。”墨远笑道,“我只用虫卵,这些虫卵将用在同族身上,遇忠为友,遇奸为敌,我这里不受丝毫影响。”

连慕枫见他神色不似作伪,想了想又道:“九溪族这么多人,要如何让所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中蛊?”

墨远道:“麻七叔已经暗中甄选了各处族人的统领者,到时将蛊虫分发给他们,让他们去做。”说着见连慕枫眉头皱得紧紧的,似乎能读懂他的心思,又道,“麻七叔再能干,一个人又如何能成事,你放心,那些甄选出来的人都对麻七叔极信服,不会出岔子。”

连慕枫对这样的说辞不置可否,毕竟世上最难测的便是人心。

麻七笑道:“连少侠不必担心,我们麻氏在百年前曾出过一名圣子,圣子在我们九溪族人心目中的地位等同于神使,出过圣子的家族在族中地位极高,如今虽然九溪族没落了,可我们麻氏在族中余威犹在。”

连慕枫对此事闻所未闻,不禁诧异:“圣子?”

墨远也是第一次听说,好奇道:“还有这种事?”

麻七点头,神情难掩自豪:“圣子能以男儿之身孕育子嗣,百年难得一见,而一旦出现,就必然会带领我们九溪族繁荣壮大,这是上天对我们的恩宠。”

墨远算是听明白了,世人重繁衍,南疆更甚,而南疆同时还崇尚力量,这是女子所不具备的,圣子是男子,又能生孩子,这就等同于集强大与繁衍于一身,自然备受推崇。

连慕枫叹为观止,一时竟找不到话说。

这时,外面传来裴元的声音:“老大,百里族长来了。”

麻七迅速收敛神情,将衣裳底下的麻袋又按了按,恢复成往日里恭顺的模样。

墨远站起身,笑道:“百里族长来为我们送行了,看来他也盼着我们早点走呢。”

第37章 【情动】如一只猛兽用最激烈直接的方式宣布自己对猎物的绝对掌控。

百里族长确实是来送行的,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得到墨远承诺的阿芙蓉, 恨不得墨远一刻都不要多待,为此他将族内声望高的家主与大祭司统统带上, 恨不得将满满的诚意双手捧到墨远面前。

墨远这里也收拾得利索, 在百里族长现身之前就让林姑娘提前登上他的马车, 又装模作样地将林知秋捆起来,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了百虫族聚居地。

到了安全的地方, 马队停下来, 墨远赶紧给林知秋松绑,歉然道:“临行在即, 不想节外生枝, 只有委屈老先生了。”

“这不算什么。”林知秋摇头而笑, 抬眼看了看四周遮天蔽日的枝叶,虽然仍处南疆深处,却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不禁叹道, “想不到有生之年, 我还能回到中原。”

“您想不到的事情多着呢。”墨远笑了笑, 又道,“老先生会苦尽甘来的。”

林知秋叹息道:“我都快入土的年纪了,能落叶归根便已知足,倒是安安这孩子,小小年纪跟着我吃了许多苦,她如今只剩我一个亲人在世, 将来我走了,也不知她会过得如何……”说着便跪下来,“我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公子将来看顾她一些,我不求她荣华富贵,只盼她一世安稳……”

墨远急忙将他扶起:“老先生是受我们连累才至如此地步,我做再多都不能弥补你们这些年遭过的罪,今后安安就是我的妹妹,老先生不必挂怀。”

林知秋感激不已:“公子言重了。”

说话间,马车内的林素安掀开车帘跳下来,伸手扶住林知秋,有些害羞地冲墨远笑了笑。

林知秋祖籍扬州,林素安生得眉目娟秀,颇有江南女子的山水之韵,再加上在南疆只是被软禁,并未受到苛待,脾性并未长歪,此时低着头柔柔一笑,倒是让旁边那些五大三粗的光棍汉看直了眼,只觉得整颗心在湖水里泡了一遭。

连慕枫清了清嗓子。

一众镖师齐刷刷收回目光。

林素安有所感应,脸“刷”地红了。

墨远哭笑不得,伸手将林知秋扶上车,又道:“我还有些事要办,等出了百虫族地界,我与慕枫就不跟你们同路了,连家堡的镖师会护送你们回中原,那边我已经安排好,会有人及时接应,为你们安顿一切。”

林知秋见他事事考虑周全,更添欣慰感激。

墨远看看天色,转头与连慕枫商量道:“最近大家都很辛苦,不如中午将那头野猪宰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