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2)

浮生相尽欢 素光同 2132 字 13天前

他的父亲对他管教极严,幼时每天睡三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在背书或者练剑。再大一点,便开始学习各种命理道法,修习法力铸炼威压,尝试阅览八荒奏章,观摩上位者平衡权术的种种手段,时常接连几日不休不眠。

他自小知道往后要继承父位,成为冥界之主,掌管六道轮回,统辖八荒冥界,哪怕肩上的担子再重,也必须要扛下去。

风声划破岑静,流云敛了星芒,山色空濛,夜幕苍广。

他望了一会天空,复又闭上眼睛,想到一个月前那只小九尾狐临走前喊出来的话,她说——

我不会忘记你。

除非身处法道巅峰的境界,否则一出迷雾森林就会将森林里的一切忘光,他把她牢牢记在心里,她却一定会将他遗忘。

夙恒在草地上躺了两天。

他能站起来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从石头缝里找出一块草团。

两个月前,他在迷雾森林里捡到了一只小九尾狐,有一天晚上,他坐在树桩上烤野鸡,这只九尾狐拔了几株野草揉成一个团子。

软白的狐狸爪子将这个草团子推到他面前,九条尾巴欢快地摇着,软软糯糯地问他:“你猜这是什么?”

他尚未回答,她便自己解释道:“这是挽挽,你看它像不像狐狸……”

他瞧着那团乱草,有些想笑,却忍住了。

挽挽跳上了他的腿,雪白蓬松的狐狸尾巴垂在他膝头,双眼清澈水润,明亮更甚天幕繁星,嗓音极轻也极软糯:“我把这个送给你……你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夙恒收下那团草,抬手摸了摸她的狐狸耳朵。

而今,他睁开双眼看到东方黎明,晨霞映满穹苍,凉风吹起草屑子,缓慢落在他的脸上。

挽挽。

她叫这个名字。

夙恒在迷雾森林待了三年,他养好了所有的伤,较之以往,威压更加强大,法力也更加精进,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

他本该立刻返回冥洲王城,却在森林附近逗留了将近一个月。

方圆百里的土地仙都被他召唤了几遍,却没有一个地仙知道,九尾狐一家搬去了什么地方。

他只找到挽挽和她爹娘曾经住过的屋子。

那日正逢冬阳破晓,黎明映着水色山光。

他走进那间房子,看到院子里的鸡舍落了一层灰,庭前栽着一棵上百岁的灵隐树,树下的竹筐里装着五颜六色的鹅卵石,迎着朝霞晨色,一闪一闪灵动生光。

他想,这些石头大概是她捡的。

次日傍晚,夙恒收到了他的父亲,也即至轩冥君的急诏。

至轩冥君得知夙恒历完最后一场天劫,便打定主意要将冥君之位传给儿子,在冥君的位置上坐了几十万年,至轩本人也觉得有些累,他打算把这个重担转交给夙恒,然后带着夙恒的母亲去游历三界美景。

不久夙恒即位冥君,冥界的盛典持续了整月。

盛典之后,按照冥界新君上位的惯例,他带着左右司案和一众冥臣亲临八荒各地,各地的领主携妻子儿女和幕僚家臣跪地迎接,祝祷的长曲奏了一遍又一遍。

每到一个新地方,他都会想,挽挽是不是住在这里。

在迷雾森林时,夙恒从幻镜中看见了挽挽化形以后的样子,他返回冥洲王城的那一日,提笔做了一幅画,画中美人绝色勾魂,姿容倾城无瑕。

作为新任冥君,他每天要处理许多事,白天有早朝和晨会,夜晚有暗卫信使的密报,案前的奏折总有一摞高叠,涵盖凡间众生的命理乾坤,和冥界八荒的繁冗诸事,然而无论多忙,他总要抽空去一趟密室。

只因密室的墙上,挂了那幅画。

他站在这幅画像前,紫眸幽深不见底,手里握着的,还是当年的小九尾狐送给他的草团子。

第三年初夏,傅及之原的密探终于传来消息。

在傅及之原主城的城郊之地,终年阴冷的寒衣巷边,曾有人见过一只漂亮至极的九尾狐狸精,长廊静夜里多看一眼,都唯恐自己被那绝色美人勾走了魂。

再然后,密探来报,确认这九尾狐狸精就是君上所找的那一只。

夙恒即日动身,独自去了傅及之原。

那是初秋微凉的雨夜,天幕疏星零落,路上行人稀少,他提着一只刚出炉的肥烧鸡,停步立在寒衣巷前。

这条小巷长不过十丈,却被人加封了固若金汤的结界。

加封结界的正是容瑜。

那晚容瑜并不在家,院子的柴门敞开一半,烟雨霏霏如卷珠帘幕,夙恒站在门口,看到院子里的挽挽双手提着一桶水,费力地拎到木盆边,正准备洗衣服。

洗的是容瑜的衣服。

油纸包着的烧鸡落在了地上,溅开一圈水花,雨水顺着他的衣摆蜿蜒滑下,他弯腰捡起烧鸡,看起来依旧从容平静,只是指尖碰到台阶上坚硬非常的青石块,那青石便碎成了残渣。

他在傅及之原待了十天。

这十日里,容瑜回来过两次。

一次是来换衣服,一次是来磨剑。

挽挽抱着木桶站在院子里,清澈明亮的双眼定定望向容瑜,嗓音依旧甜糯娇软,极轻地唤了一声师父。

容瑜并没有理她,她又叫了一声,他许是嫌她吵,挑眉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有事?”